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圆满完成。其中,8名学生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559名学生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3738名学生获得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学生关注度高。我院严格遵照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严守依据评审操作程序,规范有序、客观公正地完成了此次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我院提前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量化认定指标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严格进行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学籍比对工作,并将学生名单在系(院)和学院两个层面进行公示。
我院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在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及发放阶段共组织各系(院)进行了三次排查核对工作,逐一落实全院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调整,确保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现“应助尽助”。(拟稿:童俊艳,审稿:鲁冬)